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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2012822,传真:0996-2689222,电子邮箱:bzzfzwgk@163.com,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州党政办公楼F212办公室,邮政编码841000,接待投诉时间:冬季10:00-14:00 15:30-19:30,夏季9:30-13:30 16:00-2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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